韶关市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效显
作者: 发布于:2015-07-20 16:22:08 来源:财政部网站
韶关市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覆盖面,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评审,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逐步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事前评价。一是韶关市自2013年开始试行对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并将评审初审、复审意见反馈各部门单位及财政业务部门,为下年预算编制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利用财政大平台建设的良好时机,设计了申报表和相关说明,并召开相关业务培训会,全面铺开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评审工作,覆盖全市市直所有部门单位和所有项目。
二、事后评价。一是逐步扩大范围深入开展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和重点评价工作。二是委托第三方对市级重点部门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在一定范围适度公开。财政部门要将绩效目标审核、项目绩效监控、绩效重点评价的评审意见反馈给项目主管部门,并要求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落实;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为行政问责提供重要依据。
三、现场评议重点监督。近两年来,韶关市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创新地实施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评议,陈波常务副市长参加会议,邀请人大、政协、专家及其他人士组成评议小组,通过单位汇报、评价机构介绍、评审专家提问、单位答辩等一系列的程序,让各项财政支出情况和使用效果接受公开评议与监督,从而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促进高效、透明、责任政府的建设。同时,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旁听现场评议会,举一反三,促进市财政局财政支出项目的优化完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经过不断探索,韶关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已涵盖了各个领域,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一是增强了绩效理念,树立了“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观。二是最大限度地将有限的资金配置到效益最佳的部门和项目,有效促进资金效益最大化。三是提高了部门的责任意识,促使部门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初步形成自我约束、规范管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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