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多举措促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金溪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今年1至6月,金溪县完成采购项目194个,预算采购金额为6019.823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5658.0805万元,节约资金461.7430万元,节约率为9.2%。
一、严格采购审批制度。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商品、项目或服务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严格落实采购申报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先斩后奏”的采购行为。
二、全面推进“阳光采购”。做到“四个公开”,即采购程序、采购信息、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公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或代理商,让采购人和供应商享有充分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采购预算管控。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推动预算单位在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做到没有预算不采购,没有预算拒不拨付资金,从机制上保证政府采购的严肃性、从资金上保证政府采购的合理性。
四、明确采购主体责任。强化采购单位领导的第一主体责任,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宣传教育,统一思想,使各责任主体自觉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工作,对拒不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部门或领导认真追责,促使各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消除“暗箱操作”。
五、优化政采监管机制。围绕政府采购政策目标转变,将监管从程序控制转向监督检查,从事前审批、审核转向事中、事后监督。开展采购权责梳理,完善管理机制,起草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调整网上竞价的通知》《定点维修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深入落实“放管服”,除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外,对其他管理事项全部实行备案管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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