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三减
济南开通“建绿透绿”政府采购绿色通道
作者:记者柏玲 通讯员杜晓东 发布于:2017-08-04 10:11: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保证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高效、快速推进,建立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济南市财政局近期印发《关于建立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政府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济财办〔2017〕16号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以及纳入应急采购项目的三种情形。
《通知》明确了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政府采购项目以50万元为标准,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具体来讲,50万元以上的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政府采购项目对已有明确项目要求或已列入年度采购计划的,不影响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正常进行的,各单位按照正常政府采购程序,依法选择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据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50万元以下的拆违拆临、建绿透绿政府采购项目有两种采购实现形式。第一种是定点采购。各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管理要求,可在政府采购入围定点供应商中,先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同时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各县区有实行“定点采购”的,可以在县区“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中选择施工队伍,没有实行“定点采购”的,可以在市“定点采购”供应商库中选择施工队伍。
第二种是自行采购。拆违拆临、建绿透绿系列工作中的拆迁、建筑垃圾清运、园林绿化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各单位可以自行组织采购,确定供应商,在采购完毕后由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上自行采购项目不受《关于公布<2017年度济南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中100万元限额标准的限制。
济南市财政局建立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应急采购绿色通道,将三种采购项目纳入应急项目。一是因突发事件需紧急采购的项目;二是未列入年度计划,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且临时追加并需要紧急采购的政府重点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三种应急项目不包括的情形:一是与某一应急事项不直接相关的其他配套项目;二是有明确的项目进度要求或已列入年度计划,因采购单位不及时申报、提供采购文件编制材料等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项目;三是部门和单位因内部原因自定的应急项目。
据了解,济南市各单位凡涉及拆违拆临、建绿透绿工作,属于应急项目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可按照《济南市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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