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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优化服务 放管有机结合

作者:董晓鸥整理 发布于:2017-07-06 15:57:4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财政部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着力解决有关问题;各地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多措并举。那么,如何落实简政放权?如何实现放管结合?如何做好优化服务?在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监管峰会高峰对话环节,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蔡建成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江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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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蔡建成
 
  “我觉得中央提出“放管服”,不是简单的简政放权,它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在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这样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对市场经济主体,管理方式的重大调整。这是政府管理手段的重大进步,也是政府管理理念的重大提升,将对政府今后各项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蔡建成说。
 
  他谈道:所谓“放”、“管”、“服”,这三个方面,应该说是相辅相成的,各有侧重,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就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情况来看,我觉得目前管得过多、管得过死问题很突出,“放”得还远远不够。
 
  我讲一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故事,我是去年元月份从财政厅经济建设处交流到政府采购办工作的,刚到采购办,看到每天办公室和走廊都围了好多人,就像一个菜市场,经了解,我发现有三分之二的人是来申报采购项目抽选专家审批表,按要求,各采购单位,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审专家前,要先经省采购办审核确认,省直采购单位每天几十个采购项目,每个项目抽选专家都要省采购办审核盖章,办里经办小伙子每天盖得满头大汗,采购单位的人等得又急,这种事为什么需要采购办来管吗?而且,每天这么多项目,就采购办这几个人,能管得过来吗?
 
  所以,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落实中央提出的“放管服”,首先应该解放思想,大胆放权,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不断创新我们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通过优化我们的服务,来使“放”和“管”做到有机的结合,要努力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既要“放”得开,也要“管”得住。对我们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来说,我想它不是一放了之,它是对我们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的管理工作要上到一个更高的水平。过去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有各种各样的审批,比如采购文件我们来审批,采购方式、代理机构、甚至专家抽选,都由我们直接管理,这种管理方式肯定是不行的,将来我们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对采购当事人的惩戒机制,通过建立信息公开,诚信体制建设等手段,加大我们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实现我们的管理要求。
 
  近几年,在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放管服”方面,我们结合本省实际做了一些探讨,去年出台了一个我们省里的管理办法,着重解决三个问题:
 
  第一个,切实厘清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改变过去我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个角色,着重解决我们原来管得过多、过细,存在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逐步确立财政政府采购办在政府采购工作中作为裁判员这个角色定位。除了《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里规定的,需要我们审批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通通放开,一个都不批。审批权限下放以后,财政政府采购部门做什么呢?我认为应着力做好三件事: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制度;二是加强我们的监管,腾出手来做监管,三是做好政府采购政策的培训和宣传。
 
  第二个,强化主管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我们把这个权放哪儿去了呢?我们通通把它放到主管预算单位去了。我们省直有100多个部门,如果加上二级、三级单位,有1000多个单位,原来这些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都由我们直接管理,从新制度开始,我们要求各主管预算单位对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行使采购人主体责任。所有的采购文件、采购方式、抽取专家,通通由主管的预算单位来负责。说实话,原来我们的各个主管部门,他是没有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专门的管理人员的,因为统统由省采购办包管,各部门政府采购工作,无论是部门本级还是所属单位,都直接找采购办办理,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管。现在就不一样了,每个单位,包括代理机构的选取,采购文件审核、专家选取通通由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所以,这个制度下来以后,在各部门和单位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主管预算单位都指定机构并配置专门人员从事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一些单位还结合自己实际,制定了本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对主管预算单位来说,我们把权力给他,同样也是把责任给了他们。
 
  第三个,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我们摸了一下情况,很多单位采购预算编的很粗,都是大预算,随意性很大。从今年开始,我们要求各采购单位必须认真编制采购预算,而且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并且在规定时间上网,采购预算经人大审定后一般不作调整,这样的话,采购预算大大得到强化。
 
  总的来讲,通过深化改革,财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就做监管的事,重点在维护政府采购正常秩序,采购当事人有违法乱纪,我就来查你.同时,买什么,怎么买,都是采购人自己的事,由采购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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