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一期集采目录有大调整 有意见赶紧提
四川政府采购网日前发布了《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示。
据记者了解,四川省今年的目录可谓是动了大手笔。首先,取消了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专用项目。去年目录里货物类有13项,工程类2项,服务类8项。今年取消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后,去年的一些部门集中采购项目被纳入到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有些项目则不再集中采购。
其次,减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品目。货物类由原来的29项减少到24项,显示设备、速印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锅炉、制服不再集中采购,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显示器。去年没有工程类,今年增加了拆除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四项,而这四项均源自于去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服务类依然是13项,但内容有所变化,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环境服务、教育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收容收养服务、社会救济服务、就业服务,增加软件开发服务、运营维护服务、基础电信服务、会议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再次,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8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50万元、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分别提高30万元、20万元和2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标准为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10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80万元、县(市、区)级在60万元以上,均提高了40万元。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购预算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在200万元、其他市(州)级在120万元、县(市、区)级在80万元以上,分别提高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截止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如果对此有意见或建议,赶紧反馈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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