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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政采重点应抓好什么?看四川监督检查重点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7-06-30 16:00: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该省财政厅近日开启2016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以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工作。
 
  据介绍,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考核主要针对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代理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检查内容包括委托代理协议签订、文件编制、进口产品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收取和退还、评审组织、中标成交、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询问质疑答复等。
 
  考核内容包括社会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情况、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等十三个具体事项。
 
  评价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分别为: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情况,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政府采购结果是否物有所值、政府采购活动参与者和采购项目使用人或者受益者满意度,政府采购合同各方当事人诚实信用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绩效评价的内容。
 
  据了解,政府采购项目的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和2016年度政府采购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厅统一成立工作组,具体实施由各工作组负责。以市(州)为单位组建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至少应包括2名该市(州)及下辖县(市、区)财政部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同志,工作组确立组长一人(原则上由各市州采购科长担任),实行组长负责制。现场核查阶段,工作组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辅助性工作。
 
  具体工作按时间节点分准备阶段、自查阶段、现场核查阶段、处理处罚阶段和汇总报告阶段五个阶段。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工作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四川省财政厅将对每个工作组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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