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江汉区政采电子商城正式上线运行
作者:董晓鸥 通讯员:徐娜 发布于:2017-06-20 16:48: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经过精心谋划,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正式上线运行。电子商城涵盖通用货物和服务等25项品目,首批入驻了国内知名品牌的厂商35家,京东、苏宁等5大电商以及各类产品经销商近500家,上线的商品均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清单、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国产产品的要求,所有产品更注重体现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首页截图
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首页截图
与此同时,为规范电子商城管理,江汉区财政局出台《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明确电子商城主要包括通用货物竞价比价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电商直购及服务类协议采购四种形式,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需求选择最适合的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管理办法》还对供应商、采购人、电子商城服务机构做了相应的规定。《管理办法》要求,电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为自营产品,且供货价格不得高于电商官方网价格。同时,电子商城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和电商,均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入驻企业或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入围企业,应签署电子商城入驻协议,明确其职责权限及违约责任。对其产品相关信息维护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未按规定进行商品维护的,系统将自动屏蔽该品目产品交易资格。
《管理办法》指出,采购人是电子商城采购活动的执行主体,应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电子商城采购活动的管理,建立单位电子商城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审批流程和相关岗位职责,做好预算编制、计划申报、网上采购、履约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管理工作。同时,采购人要加强网上交易平台账户和密码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对泄露或借用平台账户所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管理办法》规定,电子商城服务机构负责电子商城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包括电子商城商品库、供应商库的管理,价格数据的跟踪和分析,发布相关调查机构对产品价格的市场调查数据等,为采购人及供应商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和培训指导。
电子商城采购与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无缝对接,从采购计划备案、网上竞价比价、下单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信息公开、验收付款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增强采购工作透明度,财政部门全流程监督,既通过信息化手段形成有效监督,又简化了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权力寻租和腐败问题。
江汉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在全市城区中率先推行,进一步推进了政府采购“放管服”管理改革,在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益和质量、促进公平竞争、实现政府采购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实现跨区域资源共享和保证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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