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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方案出台

作者:王紫 发布于:2015-07-13 10:24:05 来源:西宁晚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为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完善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要求,切实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虚高价格,建立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联合采购相结合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保障药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供应,切实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参加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为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包括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不含中药饮片)、医用耗材(包括高值医用耗材、一般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全部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其中,药品医用耗材分类采购。药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列明招标采购、谈判采购、挂网采购、定点生产的药品等,实行分类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力争平均降幅在10%左右。建立完善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谈判采购、限价采购新机制,实行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有效降低虚高价格;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作者: 王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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