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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政采信息公告 责令一项目重新招标

作者:田峰磊/整理 发布于:2017-06-06 15:14:4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财政部发布第四百五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针对“2016中央民族大学校园无线网建设采购项目”中投诉人提出的“虚假应标行为”作出投诉处理决定,责令采购人中央民族大学重新进行招标。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四百五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2016中央民族大学校园无线网建设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6166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金晟时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甲18号院2号楼7层727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友邦佳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体院西路甲2号H座216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友邦公司存在虚假应标行为。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作出了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经查,没有证据证明友邦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此外,调查发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扣分,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关于投诉人认为友邦公司存在虚假应标行为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关于调查中发现关于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的问题,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中标无效,责令采购人中央民族大学重新进行招标。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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