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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公开不能遮遮掩掩

作者:樊桂 发布于:2017-05-24 10:22:4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针对部分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到位、一些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
 
  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采购流程也越来越规范,极大地减少了权力寻租的可能。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公开采购信息主动性不够、时效性较差,仍存在“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问题。有的选择性公开,对公布的信息进行“剪辑”或者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有的虽公开了但发布的位置很隐蔽,不易查找,让公开的效果大打折扣。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做到全面完整、全程公开,正点中了当前问题的要害。没有实实在在的有效执行,政令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各地政府在公开采购信息的过程中,还须诚心诚意,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该公开的一律第一时间公开,做到清晰明朗、毫无保留。
 
  政府采购公开既要让群众看得到,还要让其看得懂。各级政府需加快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实现一站式公开、一键式查询,畅通群众咨询、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布采购信息遮遮掩掩的,要及时查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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