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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政府采购公开成提升公信力的“一扇窗”

作者:孔令晶 发布于:2017-05-15 09:39:42 来源:中国网
   日前,财政部发布相关通知,要求集中采购机构应切实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自今年9月起,除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信息外,还应公开具体成交记录。(5月11日《人民日报》)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不断发展,政府采购已经从小变大,成为了维持政府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后勤保障的重要环节。同时,政府采购与财务密切相关,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据悉,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总规模已突破两万亿元,被称为“全球最大的公共采购市场”。在采购体量日渐庞大、采购品种日趋繁多的背景下,如何花好每一分资金,无疑是十分重要的课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如何能够确保政府采购专款专用,花更少的钱办更大的事儿,不仅考量着政府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公心,更考量对政府采购这一政府行为的有效管理。
 
  必须在公开和监督中用好每一分钱。众所周知,“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政府采购是花公家的钱,为公家办事,公款不是随意乱用的,也不能流进私人或者小团体的腰包。因此,必须要用好公开后和监督这两把“利剑”。
 
  要公开,就是要将政府采购的每一个流程,每一分公款的去向在固定的平台向群众展示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故弄玄虚,也不敷衍了事,公示的内容要让群众看得懂。不久前,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6年《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显示,竟有12个地级市“零公开”交了白卷。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面对媒体采访,一些地方选择以“零回应”对待“零公开”。面对这种行为,一定要严格追责,严格问责,决不能给不公开留一丝缝隙。
 
  要做好监督,就是要让公款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政府采购法施行以来,“集中采购变成集中腐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这在一定程度上就给贪腐留了“空间”,给套用国家资金增加了可能。因此,要充分发挥好监督的作用,对政府采购要点对点的查,时时抽查,定期巡查,让政府采购处于360度无死角的监督过程中,才能增强公款的使用效率,避免各类采购资金的跑冒滴漏和虚高浮夸。
 
  让政府采购公开成为政府公信力的“一扇窗”,不仅能保证政府采购在正方向上稳步前行,更能够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让政府改革行稳致远,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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