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 三举措加强乡镇政府采购质量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0:17:2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扩大乡镇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保障乡镇政府采购质量,使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深化和发展,今年以来,临漳县财政局采购办切实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对乡镇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主要面对乡镇领导和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广泛宣传,突出宣传《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知识,提高对政府采购的认识,树立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同时大力宣传该县政府采购取得的成效,使乡镇基层接受认同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根据采购项目的种类、采购金额、采购数量、采购单位使用缓急及技术难易程度等因素,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方式,以此压缩采购周期。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县14个乡镇开展财政综合检查,凡是发现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采购行为未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支出票据,严格按规定给予处罚,从源头上控制私采、自采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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