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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依托专项培训提升政采质效

作者:张蓁/整理 发布于:2015-07-08 13:46: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天津市财政局近日颁布实施了一系列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定,并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操作专项培训,切实做到从理论到实践提升本市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据了解,天津市根据今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要点和培训工作安排,将在7月9日开展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及业务操作专项培训,目的是通过此次培训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采购行为有所规范,并一定程度上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据悉,参加此次专项培训的主要有天津市各区县财政部门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负责人,各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负责人,各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其中,天津市各区财政局共有21人参加。
 
  培训内容围绕《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津财采〔2014〕32号)文件等展开。
 
  此外,天津市目前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财税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津财法〔2014〕61号)的有关规定,对以市财政局名义制定的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并废止了部分与《条例》规定不符的政府采购类规范性文件。(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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