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在全省考核中荣获一等奖
作者: 发布于:2017-04-27 10:27:32 来源:扬州人民政府网
近日,在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我市荣获全省2016年度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一等奖。“军功章”的获得与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模式与方法,严把标前论证、现场监督和事后回访三大关口密不可分。据悉,此举有力增强了重大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管能力,提升了采购质量和服务效能。近两年来,我市实施的23个重大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18680.4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6878.31万元,节约率9.6%。
为把采购项目的风险控制再前移,市财政局把预算在300万元以上或预算在300万元以下,但社会影响度较大的项目列为重大采购项目。项目开标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组织相关人员从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有无歧视性条款、采购需求是否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指标、推荐品牌是否满足充分竞争需要、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的设定是否符合项目的需求等方面,对其科学性和合规性进行论证。每个重大采购项目开投标时,市财政局都邀请采购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实施现场联合监督,并在《高邮市重大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现场监督意见表》上逐项签署意见,将签署的意见表与其他采购资料一并存档。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制度,适时开展履约验收专项检查。2016年上半年,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重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检查,主要检查项目验收工作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书、采购资金支付及验收小组成员产生等材料。对验收环节存在的问题,要求采购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采购人履约验收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效防范了验收流于形式、降低配置标准、变更采购数量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市财政局还建立了采购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三位一体的采购工作效果反馈体系,把每一次重大采购都记录在册,然后按项目种类确定每一次回访督查时间,做到“有采必记、有记必访、有访必果”。在回访督查形式上,采取“上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编写回访督查情况记录,在五日内把处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