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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采全面开花 服务采购占总规模近3/4

作者:记者 柏玲 通讯员 刘一凡 发布于:2017-05-03 14:59: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4月18日,天津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天津市财经学校召开。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会议对该市过去一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天津市主要做了哪些政府采购工作呢?
 
  全年完成政采预算780亿余元
 
  373.8亿元、91.9%、387.7亿元、106.8%,大家知道这组数据代表什么吗?这正是与2015年相比,天津市2016采购预算增加金额、百分比增长以及采购支出增加金额、百分比增长的具体数字。天津市财政局副局长刘钺在全市工作会议上介绍,2016年天津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预算780.4亿元,实际采购支出750.6亿元,节约资金29.8亿元,资金节支率为3.8%。而采购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20.3%和4.2%,比上年分别提高6个百分点和2个百分点。据了解,去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要求,天津拓展服务项目采购范围,完成服务类采购支出561.3亿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74.8%。
 
  迈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重要一步
 
  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必须落到实处。在这方面天津是怎么做的呢?据了解,2016年4月初,天津师范大学通过定向采购,将一单服装采购合同授予监狱企业,迈出了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第一步。为了落实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天津市有关部门积极创新,运用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以及非招标采购方式等手段措施落实支持节能环保产品采购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天津政府采购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制度支持。天津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点面兼顾”,出台《关于加强区县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区县财政部门在落实分级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的监管责任;会同市审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预算、公开采购信息等十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加强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取消服务项目合同续签等无政策依据的相关规定,调整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的相关管理要求;对PPP项目政府采购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拟定《PPP项目政府采购程序》,不断完善服务项目采购制度。
 
  协同监控 专项检查处理结果网上公开
 
  在加强财政部门内部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的同时,天津市充分发挥财政与审计协同监控效能。这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促进“应编尽编”、“应采尽采”,推动形成资金支出闭环管理链条;及时发现、纠正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依法监管促进依法采购,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天津去年对22家代理机构、31家市级预算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考核检查。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共抽查采购项目179个,发现问题405个。最终根据不同情况,给予41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7家单位予以警告处罚,并将处理结果全部上网公开。检查涉及的问题包括应采尽采、政策功能落实、采购程序、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等,今后各单位在这些方面都须特别注意。
 
  做好记录 强化信用管理
 
  天津做好记录有两手,一是在财政部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做好登记,二是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处罚信息,实现政府采购领域的不良信用信息与其他领域信息的共享。日前,天津市和区财政部门已经对两家供应商作出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天津市财政局去年印发的《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为财政部门作出,“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依法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了制度支持,加强了信用信息运用。
 
  以信息化为支撑 推进资源共享
 
  按照“管理功能完善、交易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统一、网络安全可靠”的目标要求,去年6月1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较原有系统功能有了明显变化,新增信息公开、评审监督、中标管理、信息统计、内部控制等管理功能,实现了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增强了监管效能。与此同时,该市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积极推进资源共享和规则统一。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规范》,完成了政府采购交易数据、评审专家库对接和历史数据整理、上传,实现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实时交换、专家资源共享。为确保政府采购交易规则的合法性和统一性,积极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及时废止或修订与法律制度规定不一致的文件。
 
  专题培训  送“政策”上门
 
  据了解,天津市财政部门重视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专业素养,去年全年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12期,参加培训人数2600余人。为改变“大锅烩”、“一刀切”的做法,采用“点对点”、“一对一”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针对不同当事人,制定不同课程,采用讲解、演示、案例分析、答疑互动等多种形式,分别就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控机制建设、信用管理、质疑投诉等业务以及信息管理平台操作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说明。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方当事人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对强化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达到了预期目标。
 
  同时,天津市财政局还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并进行解读;制作专题培训视频供从业人员随时下载学习,进一步扩大了培训宣传的受众面。
 
  增加质证环节 提升投诉处理公信力
 
  天津市财政部门2016年共受理投诉30件,其中撤诉6件、作出处理决定24件。在处理投诉方面,天津不仅抓投诉处理过程,还紧抓投诉处理的“头”和“尾”。从“头”抓起,加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等问题易发环节监控。对反映的问题,本着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全面审查。调查过程中,增加投诉当事人质证的环节,提高调查取证的有效性。
 
  作出处理决定过程中,坚持集体研究和法律审核机制,确保处理决定证据确实、论证充分、法律适用正确,最大限度降低行政风险。
 
  投诉处理后,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及时研究,通过完善制度、培训、约谈等手段,提高当事人对处理质疑投诉问题的认识水平和能力,做到处理争议和强化监管并重、解决问题和规范发展并行,促进依法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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