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强化财政监管职能 打造阳光政府采购
作者:张远红 发布于:2017-04-25 09:40:18 来源:新华日报
近日,泰州市相关部门公开了一组数据:2016年,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政府采购项目341个,比上年增加169个;总预算价4.02亿元,增加1.94亿元;中标价3.39亿元,增加1.52亿元;节约资金6300万元,增加4171万元;节约率15.60%,增加5.38%。
数据显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的规模、项目数量、节约资金额和节约率均创新高,“沉甸甸的数字背后折射出的是财政部门依法履责、规范管理到位取得的成效”。泰州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财政部门以《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为准则,以推进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为目标,紧紧抓住“依法监督”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推动政府采购工作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建章立制,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制定《政府采购服务规程》,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白皮书”,确保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操作有据可依、指导有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结合采购项目种类繁多、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等特点,组织市辖区内各个集中采购机构集中学习讨论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借鉴外地文本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规范的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实现采购文件模板化,从而减少人为因素,杜绝自由裁量。指导制定《政府集中采购内部流转单》,将采购各个环节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规范操作机构内部流程,并实行操作全程记录留痕,强化操作人员责任担当。
细节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公平性。指导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专家库扩容和整合,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电子化抽取,保障了项目的公平性。实行重大采购需求论证制和采购要素公示制度,针对采购规模大、规格要求特殊、市场差异化大、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对采购需求首先进行专家论证,并实行采购要素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力推政府采购“先晒后买”,确保采购公平。结合政府采购工作特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政府采购操作机构及具体人员职责进行了细化和固化,并实行交易活动组织(见证)人责任终身制;重点把控政府采购交易的核心环节,着力构建严格的内控机制,实现交易活动“无死角”。
平台支撑,维护政府采购高效率。以信息化、电子化手段为支撑,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系统建设,实现政府采购“采购预算编制——计划执行下达——资金支付——合同录入”的全流程电子操作;针对采购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制作操作手册,明确各自权限和承担职能。同时,根据新时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着手对泰州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全新改版,在新版网站的基础上实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连接,实现相关信息的同步推送,从而整合共享市场信息和监管信息,并在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采购工作的服务流程、工作规范和监督渠道,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的政府采购效率水平。
项目服务,提升政府采购满意度。坚持以项目为导向,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提升政府采购工作创新水平。主要体现在:大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进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推广应用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方式服务PPP项目、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推进集中采购降价提效等方面。指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续成功实施了批量集中采购空调和电脑、泰州市体育公园PPP项目总体咨询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等项目,成为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新亮点,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教育引导,提升政府采购廉洁性。注重对监管人员和操作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的培育和引导,不断强化对他们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学习,有效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廉政水平。每年邀请国内知名政府采购专家、泰州本地法院、法制办法律专家等,为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业人员集中授课,讲解分析政府采购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注重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案例说法规,以案例谈业务,以案例讲廉政,强化廉洁自律思想教育,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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