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采 简政放权再出实招
作者:张沫 发布于:2017-04-24 16:23: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放管服”主线,以问题为导向,规范与效率兼顾,在强化源头管理、减少审核事项、扩大采购人自主权、提高采购效率等方面再出实招。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为了确保简政放权执行见实效,山东省财政厅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
据了解,《通知》强调规范性要求,确保采购活动依法合规。结合举报、投诉等案件的处理及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对易出现理解或执行偏差的方面,如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期限等进行了重申和明确。并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选用和《招标投标法》的适用情形进行了强调及要求,从源头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有效减少质疑、投诉和举报事项。
同时,山东省财政厅取消部分审核事项,加快采购效率提升。在总结去年扩大“直通车”实施范围的基础上,2017年,山东省财政厅全面推行“直通车”制度,除法定审核情形外,取消预算变更审核、建议书审核和采购合同审核,全部由预算单位自行确认。不仅减少了程序性审核,极大地提高了采购效率,更是“还权”于采购人,有效推动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法定主体责任落实。
据介绍,山东省财政厅还优化主管部门审核权限,推动预算单位内控机制建设。为推动各部门单位加快系统内政府采购内控机制的建设,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性审核,2017年,改变过去部分项目变更、审核等必须由主管部门确认的流程设置,下放权限由二级单位根据内控要求自行选择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核。从而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内控机制建设的规范和保障作用,落实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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