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2类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04-17 10:31: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原批量集中采购目录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12类通用办公设备纳入网上商城采购范围”。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购[2017]290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省级预算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网上商城采购具体事项。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开展跨行政区域建设运营政府采购电子商城试点工作”等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丰富采购渠道,更好地满足省级预算单位日常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需要,自2017年起,该省将原批量集中采购目录内的12类通用办公设备纳入“网上商城”采购范围。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网上商城采购平台、采购范围、采购形式、采购流程等予以明确。《通知》规定网上商城采购平台有两个,一是“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简称徽采商城;二是“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商城”,简称皖采商城。其供应商、电商分别由合肥、蚌埠通过招标等方式公开征集。
据了解,在网上商城进行采购的12类通用办公设备包括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数码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空调等。
《通知》规定网上商城采购形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采用网上直购;第二种是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则采用网上反向竞价。《通知》明确网上商城采购流程主要包括申报采购计划、实施网上采购、签订采购合同、项目验收付款、采购结果评价等工作流程,同时也明确了相关采购流程操作要求。
另外,《通知》还对省级预算单位提出两方面工作要求。一是要强化工作责任,强化内控和流程管理等;二是要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和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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