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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实行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

作者:李梓溶 发布于:2017-04-12 09:38:08 来源:四川日报
   3月21日,记者从宜宾县财政局获悉,该局从今年起在全县建立政府采购专管员制度。
 
  政府采购专管员需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专管员从各单位在职中层正式工作人员中产生,人数2名,其中至少有一名财务管理人员,并报县财政局采监中心备案。
 
  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要发挥好四大职责——当好联络员。代表采购单位就有关采购事宜与县财政局采监中心联系对接,及时反馈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当好协调员。协调、指导单位政府采购事务,实施采购过程控制,合同履约验收。当好把关员。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对项目编制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审核;处理项目质疑和答复,配合监督部门处置投诉,开展监督检查。当好监督员。对项目经办人选择使用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等情况实施监督;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审情况实施监督;监督合同履行,组织项目验收,协调资金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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