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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集中验收五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

作者: 杨光振 发布于:2017-03-28 09:59:52 来源:中新网
 国家集中验收五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  
3月22日,国家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组成验收组,对安徽、湖北、广东、贵州、宁夏五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进行集中验收。 杨光振 摄
 
  中新网贵阳3月22日电 (记者 杨光振)3月22日,国家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组成验收组,对安徽、湖北、广东、贵州、宁夏五省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进行集中验收。
 
  2015年8月,中国国务院出台《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中国全国范围要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动其他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试点工作,拟用9个月时间,通过试点推动分散设立的交易平台全面整合,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交易电子化、信息一体化以及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中国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3月22日的验收工作会上,贵州、安徽、湖北、广东、宁夏五省区分别就各省的整合试点工作进行汇报。截至2016年底,贵州省通过“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全覆盖、全联通、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服务网络,构筑了“一个规则主导、一张网络覆盖、一证全省通用、一库专家共享、一线风险防控、一省数据汇聚”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新格局;湖北省形成了交易、服务、监管一体化的平台管理、市场治理运行模式;安徽的四大板块交易平台整合完毕,统一的运行机制基本建成,平台系统纵横贯通,专家资源也实现多库合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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