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西长子县 “四个明确”规范政采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0:45:33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长子县财政提出四个明确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一是进一步明确采购范围。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和职责。要求采购监管机构和执行机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相互制约,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

        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要求采购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先论证后采购”的采购原则,不得先采后报。

        四是进一步明确监督机制。县财政局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先采后报、化整为零等违规采购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