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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监管“4+3” 推动政采提速增效

作者:张蓁 通讯员 谢伟 发布于:2015-07-03 10:47: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政府采购管理结果导向型转型升级,苏州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注重抓“源头”管理,从推动政府采购“提速”上入手,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努力使该市政府采购做到“阳光”、“高效”和“物有所值”。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记者日前从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获悉,在如何有效落实具体监管实施措施方面,苏州市打出了一套“4+3系列组合拳”,而这套“拳法”的出台,使得该市在近两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也较好地满足了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
 
  四招促采购监管“提速”
 
  记者了解到,苏州市所倡导的要做好政府采购“提速”工作,实际上是要做好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性工作,要从以规范保障制度为首,通过优化分工与流程,按程序严格把关采购过程,灵活统筹开评标资源这四方面着手,确保政府采购过程的质量。
 
  一是抓监管制度、促规范操作,为采购提速保驾护航。苏州市采购监管部门以苏财购字[2015]1号文件形式,对采购人需求的合法表述、采购预算的公开管理、采购方式变更的规范论证、采购金额标准的严格执行等进行了规范。同时组织编写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以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提升运行速度。
 
  二是优化监管分工和流程为采购提速夯实基础。按照法规要求和实际需求,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由按户管条线分工优化调整为按工作流程切段分工为:“前期受理岗、开评标监督岗、法规管理岗、综合管理岗和公务用车管理岗”,做到“按岗设人、职责到人、AB角交替和限时办结”,使政府采购监管较好地适应了提升采购速度的需求。
 
  三是采购过程上排水份为采购提速腾空间。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20天法定上网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开评标,不能按时开评标,代理机构应做出书面说明,对开评标活动时长进行了有效地监管。
 
  四是灵活调整开评标室资源为提速提供硬件环境。针对开评标室紧缺情况,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统筹协调安排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场所开评标以及视情组织周六开评标。
 
  三步助政府采购“增效”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苏州市在做好政府采购“提速”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在政府采购的“增效”上下功夫。
 
  一是从管理制度和监管手段上入手,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履约验收和结果评价的管理,确保“增效”落到实处。
 
  二是以技术创新引领“增效”取得突破,逐步引入成熟的电商参与到我市政府采购;同时,在现有车辆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基础上,逐步试行定点印刷、定点物业采购;对部分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三是指导代理机构提高业务规范性和专业能力,从监管上牵引代理机构加强需求研究、合同拟定等专业化能力建设,使“增效”成为有水之源。(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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