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这四类办公设备将开展省级批量集采
为进一步发挥批量集中采购规模优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通用办公设备2017年省级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今年的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共分为两批次,于上下半年分别开展。
《通知》明确了省级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范围,已列入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的台式计算机(商务)、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均列为本次批量集中采购范围。
《通知》明确了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的时效,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办理验收手续和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采购合同报省采购办备案。
关于批量采购跟单,《通知》提出,采购合同签订后,在符合预算批复的情况下,如需追加相同中标(成交)产品的,可采取跟单方式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跟单采购前需办理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填制《省直部门批量集中采购需求统计表》并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复印件或预算调整批复文件纸质报送省采购办,经该办同意后跟单采购。首次跟单采购截止至6月30日,第二批次批量集中采购跟单采购截止至12月31日。
《通知》要求,批量集中采购期内和需求储备期间,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除特殊、紧急需要采购外,将停止协议供货采购和通过其它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通知》还要求,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项目,驻石家庄外的省直预算单位,一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的参加省级批量集中采购,10万元以下的可自愿选择参加省级批量集中采购,也可在属地办理协议供货采购。
同时,《通知》还对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程序、组织方式等进行了明确。
另外,记者通过对比发现,相对2016年省级批量集中采购,2017年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对商务台式机单价及配置进行了微调,单价由4800元以内上调为5000元以内,而对于桌面多功能一体机则由2016年的单价2500元以内下调为单价2000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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