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确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单位
作者:田峰磊/整理 发布于:2017-02-13 14:28: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通知》 并表示,《安徽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法》(皖政办〔2015〕33号)印发以来,对规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 一步深化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提高监管效率,强化标前、标中、标后一体化监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对省级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明确由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有关招标投标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下一篇:广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