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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财政局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作者:洪德林 发布于:2017-01-06 10:14:39 来源:中共如皋市委新闻网
   近日,市财政局改进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落实。
 
  改革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确定方式。由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选择最适合项目需要的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对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的则退回采购人重新选择。明确划分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在不带歧视性条款的前提下,由采购单位根据需求确定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编制招标内容、要求和评分方法,集中采购机构制定招标文件通用条款。明确采购单位的项目验收主体责任。由采购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阶段性验收;对于集中验收的项目,组织人员进行预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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