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宁波政采监督检查对违法操作作出什么处罚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12-29 10:39:2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废止后,社会代理机构可以“零门槛”进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场,进入政府采购领域的社会代理机构随之大增。但由于社会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并不熟悉,政府采购活动中常常存在很多问题。宁波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宁波采购办”)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开展了对该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采购行为,推进市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介绍,在2016年的监督检查中,宁波采购办选定20家2016年新注册开业和代理金额小或企业规模小的代理机构进行针对性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持续时间长达半年,5月份对宁波市代理机构的数量、类别以及2015年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分析后,确定了检查的范围。”宁波采购办主任汤毅如是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
据介绍,宁波采购办在2016年6月份根据确定的监督检查范围,向被检查代理机构发出《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被检查代理机构按规定向宁波采购办报送2015年代理项目清单及自查报告,完成抽查对象自查工作。7月份-11月份,完成被抽查对象采购项目的书面检查、检查工作底稿鉴证和现场监督检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和分析、责令整改处理和警告、禁止代理业务行政处罚的事前告知等工作。12月份,进入监督检查的汇报总结阶段。
据介绍,本次抽查各类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为100个,只有6个项目未发现问题,4个项目经现场检查和取证确认后,排除了书面检查发现的问题,90个项目经现场检查确认存在相关问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共查出269个问题,那么,宁波采购办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都是哪些方面的呢?
据介绍,主要是在采购文件编制及发出、信息发布、评审过程、政策功能落实、进口产品管理、保证金缴纳等环节存在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大。”汤毅说,为了给广大采购代理机构以警醒,更好地规范宁波市的政府采购活动,宁波采购办根据2016年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共对9家代理机构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对其它11家代理机构根据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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