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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政采监管明确五个风险防控点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12-28 14:33: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加强内控管理是政府采购近年来的一大热词,宁波市在这方面有哪些措施呢?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宁波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市2016年重点是在落实宁波市财政局印发的《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对宁波市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做出具体规范。《规定》要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以评促建,不断深化单位内部控制实施效果,强化监督,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全面开展。
 
  “充分认识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宁波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宁波采购办”)主任汤毅表示,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并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执行。
 
  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在汤毅看来,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管理机构或岗位、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
 
  因此宁波的《规定》从管理机构及岗位职责、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政府采购业务信息管理等六个方面对政府采购活动环节进行规范。
 
  明确内部控制流程及节点
 
  “对政府采购各流程节点进行细致描述,了解各环节自己部门的职责。”汤毅说,比如在采购预算审核,就需要两个部门的配合,首先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单位采购部门审核汇总采购预算。
 
  汤毅介绍,通过流程图的方式,清晰展示业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单位采购部门、财会部门、单位决策机构、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审批业务管理、执行业务管理、验收结算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对流程节点各部门的职责描述给出法律依据。在描述政府采购计划审批业务流程时,针对采购申请、采购申请审核、审批事项报批、采购计划备案、采购计划执行各流程就给出了12项的法律依据。
 
  厘清主要风险及防控措施
 
  《规定》从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执行业务、采购验收结算四个环节,分析风险点以及防控措施。
 
  汤毅介绍,《规定》对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应关注的主要风险在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预算编制以及业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调,采购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重复或错误立项,需求审核不严格,采购与实际需求脱节,导致资金浪费或资产闲置。
 
  二是采购参数的制定缺乏公平公开透明的制衡机制和专业管理,采购预算定价市场调查论证不足,过高或过低制定预算,导致资金效用降低或资源浪费。
 
  三是未按规定选择采购方式、发布采购信息,甚至以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对采购、招标缺乏有效的监督,出现围标、舞弊等问题,导致单位被提起诉讼或受到处罚,影响单位正常业务活动开展。
 
  四是采购验收不规范,合同和付款环节审核不严格,实际接收产品与采购合同约定有差异,导致采购资金损失或单位信用受损。
 
  五是采购业务档案管理不善,信息缺失,导致政府采购信息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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