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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理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

作者:田峰磊 整理 发布于:2016-12-26 10:24: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甘肃各市州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对已制定出台的鼓励创新、扶持地区、扶持企业或产品服务等发展的政策中,涉及自主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挂钩的规范性文件,再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清理工作。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不得再制定违反我国对外承诺的新文件。
 
  对于不符合国办发明电〔2011〕41号文件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启动修订程序;在拟订、起草地方性法规时,注意与中央政府对外承诺保持一致。
 
  《通知》明确,甘肃各市州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清理工作进行督促,省财政厅负责对省级清理工作的督促。有关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清理结果请于2016年12月25日前报告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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