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新闻回顾(12.3~12.9)
作者:刘浩整理 发布于:2016-12-16 17:12: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财政部对2003年颁布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03]119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做了修订,制定印发了新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以下简称《办法》)。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修订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在问及为什么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时,该负责人答道,2003年,财政部和监察部制定《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推动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原《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适应管理要求,需要及时修订。一方面,为了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评审专家管理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评审专家进入、使用、退出机制,明确专家评审工作纪律和要求、专家回避情形、专家对评审报告的争议处理、专家名单保密与公告要求、专家履职情况记录、专家库动态管理等内容。另一方面,为了解决实践中反映出的问题,适应政府采购管理环境的变化,针对专家权责不对等、专家不足,以及少数专家不专、不公等现象制定完善措施。
2. 财政部发布375~381号政采信息公告
财政部近日发布375~381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对“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协作机构资格招标项目”(招标编号:PIIGPMOF2016004)投诉案、“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协作机构资格招标项目”第二包(招标编号:PIIGPMOF2016004)投诉案、“哈尔滨工程大学虚拟化服务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C-20160624162547166)投诉案、“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国家肉牛遗传评估中心建设项目’专业设备购置”监督检查案、“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2016年海域使用动态遥感监测卫星数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ZCG2016-HYHJ04)作出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协作机构资格招标项目”第一包(招标编号:PIIGPMOF2016004)(以下称本项目)投诉案、“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指挥监控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C-HG160174)作出的监督检查做出的处理决定发布公告。
3. 2016年中央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以来,财政部全面推进中央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首次实现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要求中央部门一级、二级项目全部编报绩效目标,并对中央本级2024个一级项目和中央对地方93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了逐一审核,初步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是启动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试点。选取中组部、水利部、银监会、审计署等15个部门,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试点,及时发现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
三是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从2015年度项目支出中筛选25项重大民生政策和重点专项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基本涵盖教育、社保、农林水等重点民生领域,涉及资金3000多亿元。
四是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将师范生免费教育、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5个项目和政策绩效评价报告,作为2015年中央决算参阅资料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五是推进绩效评价结果随同中央决算向社会公开。推动和组织69个部门向社会公开绩效工作开展情况,24个部门公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六是加强中央部门绩效自评。要求中央部门在2016年预算执行完成后,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并按照不低于项目支出总金额的一定比例,选取部分一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财政部审核。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快预算绩效改革步伐,大力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4. 四川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四川省政府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各部门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推进改革工作,研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要改革事项落实情况。
5. 深圳启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工作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6]44号),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
《方案》明确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工作的参与主体和责任、操作规程、优惠措施、职责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并公布了第一批开展订单融资业务的试点金融机构名单,以及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流程图。
根据《方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是指参与该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凭借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有关部门配合金融机构确认采购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按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业务的融资模式。通过订单融资,促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便利,促进企业更加依法诚信经营,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6. 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四川省财政厅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货物项目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范本》)。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了解到,本《招标文件范本》属于示范性文本,不具有强制性。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过程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的前提下,可以在具体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作更符合实际、更科学合理、更公平公正的调整。
7. 江西:PPP项目发起1年内必须完成政府采购阶段
为助推更多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发文强调,凡是进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的PPP项目必须在项目发起时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阶段,逾期未完成的,将调出PPP综合信息平台,同时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不予支持。
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财政局、省直有关项目主管单位建立PPP项目落地实施责任制度,项目所在地财政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强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在今年年底前,各市、县(区)财政局要与有关部门建立PPP项目联审机制或PPP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8. 河南对有关假冒河南省财政厅名义要求征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资料事件发出声明
近期,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不断接到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反映,有人以河南省财政厅的通知为幌子,谎称要求单位提交单位名称、地址、姓名、联系方式,要求征订《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对此,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郑重声明:
一、河南省财政厅未发过此类通知,从未以任何名义要求机关单位征订此类书刊。凡以河南省财政厅名义要求征订此类书刊的行为,属于假冒河南省财政厅的诈骗行为。
二、任何盗用河南省财政厅名义、伪造私刻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拟就此事向有关部门举报,立案查处。
强烈谴责某些不法机构和个人冒用河南省财政厅的名义,收敛钱财,损害财政厅名誉的行为。敬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受骗,收到此类或类似通知的,请及时向该处咨询、反馈、举报(电话:0371-65808411)。
9.湖北发文 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管理
湖北省财政厅发布《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失信行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使用、报送及管理,做好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曝光和惩戒的有关事项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对近三年内政府采购活动中,本级作出的行政处罚类案件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按照附件格式整理形成本级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随处罚文件一并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的三万元以上罚款、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深圳一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获通报表扬
日前,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发布的一则消息让人印象深刻,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对一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通报表扬。该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提出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排除异议、坚持原则,尊重法规、求真务实,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认为,该专家遵守客观公正、独立评审的原则,体现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希望该专家再接再厉,敢于担当。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希望通过通报表扬树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典型,在政府采购业内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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