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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重视检查 提醒代理机构这些错误不能再犯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16-12-13 09:24: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代理机构服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保证甘肃省兰州新区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甘肃省兰州新区财政局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业务操作、规模绩效等方面对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要求相关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在新区政府采购代理项目情况一览表》、内部管理制度等考核所需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核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本次考核有甘肃省招标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两家代理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单位,甘肃中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等12家代理机构通过考核评为合格单位。而甘肃嘉信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恒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考核结果不合格。
 
  通过本次考核检查发现,兰州新区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机构设置方面。部分代理机构场地比较简陋,办公场所兼档案室,在新区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人员偏少,对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够重视,参加过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的人员偏少;个别代理机构项目操作人员与上报人员不符,甚至没有参加过政府采购培训。
 
  二是制度建设方面。部分代理机构岗位分工不够明确,档案保管方面存在档案资料不完整,目录不够具体、装订顺序凌乱、未编写页码等问题。
 
  三是业务操作方面。部分代理机构签订代理协议中缺少验收程序,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不细致、不严谨,采购文件中没有体现出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个别代理机构对公共资源交易局进场程序不熟悉、不规范。
 
  四是代理费收取方面。部分代理机构在代理协议中没有明确收费标准和收取方式,没有收费台账。其中甘肃西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全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代理协议中写明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但实际收取费用超出该代理协议的规定。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收取代理费用没有开具税务发票。
 
  本次考核对不合格的代理机构要求其暂停代理兰州新区政府采购业务,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经再次考核后合格后开展代理业务。而就超标准收取代理费的三家代理机构要求向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做出书面检查,并在以后招标中严格按照签订的代理协议收取标准执行。收取代理费用没有开具税务发票行为提出批评,要求其今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
 
  兰州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各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采购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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