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工作启动
作者:黎娴 汪泳 发布于:2016-12-08 17:58:0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凡在深圳市注册的供应商,取得该市政府采购合同后,均可向具有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资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日前,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6]44号),制定《深圳市政府采购订单融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开展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
为何要推动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试点工作?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如何申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在推动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有哪些创新?
融资贷款有“五难” 政府采购来扶持
中小微企业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各项创新最活跃的细胞,但近年来实体经济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十分突出,中小微企业发展难度进一步增大。
“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贷款门槛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无抵押就无法获得贷款;二是贷款到位迟。企业提供资料多,流程长,审核程序复杂;三是贷款金额少。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困难;四是贷款成本高。融资成本普遍在8%以上;五是创新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自身因素。初创时期普遍资金缺乏和贷款担保抵押物不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说。
“部分中型企业具有银行授信或者物业抵押,但利率普遍较高;小微企业普遍无融资授信和额度,民间融资年利率基本在10%左右。”该负责人补充道。
根据《方案》,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是指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凭借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项下的预期回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向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机构以各自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有关部门配合金融机构确认采购合同的真实性、有效性,并按采购合同的要求履行付款业务的融资模式。
“我市引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理想状况可以创造50亿元以上的新增贷款(按照小微企业贷款比例40%测算);金融机构直接对接供应商模式还可以使得融资年利率由10%左右降低到6%左右,这些资金是切实用于实体经济的生产销售运营所需,具有非常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认为,充分利用现有采购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扶持创新驱动和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将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以合同备案 采购程序和贷款程序同步开展
那么,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应向哪家银行申请贷款,又如何申请贷款呢?
《方案》列明了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的操作规程,具体分为七个步骤,其中核心步骤有三个:第一步,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网,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并向金融机构发起资格审核申请。金融机构对供应商预审核通过,并列入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备选库。第二步,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以及各金融机构要求融资资料提出融资申请。第三步,供应商向金融机构提供备案合同,金融机构收到备案后的采购合同,向供应商正式发放贷款。
“创新之处在于融资流程完全依托于现有政府采购流程,第一步和第二步均是前期工作,有利于实现采购程序和贷款程序同步开展,第三步才正式放款。”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介绍说。
对于为何《方案》以采购合同备案作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时间节点,而非中标通知书的发出,该负责人表示,中标后弃标、质疑投诉、废标等情形有可能发生且不可避免,但合同备案后项目被废标的数量非常少,因此,规定金融机构收到备案后的采购合同,才向供应商正式发放贷款。
该负责人认为,此流程不仅将审核工作前置,实现了1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还极大降低了金融机构风险,因而金融机构愿意提供不高于抵押贷款利率的贷款。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等15家国内商业银行正式向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提交了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方案。
创新担保模式 政府做好引导及管理
2012-2014年,财政部在中央本级和北京、广州等八省市试点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将信用担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
在这三种形式尤其是融资担保的过程中,担保机构往往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记者发现,《方案》并未强调担保机构,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供应商”模式为主,改为“金融机构-供应商”模式为主。
“市财政委在2014年和2015年已形成相关调研和方案报告,并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创新优化,基于深圳财政资金支付能力较强的优势,通过备案和回款流程控制风险,以减少中间环节、时间和成本。”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表示。
《方案》明确,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选择”的原则。各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是否提供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以及融资额度,并与供应商签订融资合同;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申请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并自愿选择合适的融资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做好政策指引和信息平台,不做任何担保和保证,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采购办负责人认为,按照目前的方案,财政部门严格遵循现有政府采购程序和国库支付程序,不涉及现有制度、规定和程序的改变,财政部门和采购单位不提供担保,不承担风险,也不对具体对象和具体业务作出干预。“该方案不涉及规范行政管理事务,也不约束金融机构和供应商的双向贷款选择,政府采购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上,创造一切条件让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还将从两方面着手,加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工作的引导和管理:一是积极研究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政策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以及与财政贴息补助、融资担保、政银合作等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二是对通过政府采购合同造假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或无故不及时还款的供应商,除按融资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按“不良行为情形”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黑名单”。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