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五项措施加快政府采购规范化进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6-29 10:41: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在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坚持把印发文件与面对面讲解相结合,告知要求与监督整改相结合,积极宣传各个时期的政府采购政策和办理要求,着力增强部门领导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知度和提升办事人员实施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和要求的落实力。
三是审批采购申报。对采购单位上报拟组织实施的采购事项,严格审查签字、签章和资金到位审核情况以及表格填写规范情况,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申报事项,及时退回采购方并要求其重新规范填写申报,抓好事中把关。
四是严格采购备案管理。针对采购预算资金在自行采购限额范围内批准自行组织实施的自行采购项目,在事前宣传的基础上,坚持告知与教育相结合、监督与整改相结合,从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的时间、内容以及加盖印章等方面,仔细核对,严格审查备案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有效杜绝不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
五是采购信息库管理。对采购活动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后备案的采购合同,实施专人管理、专人录入、专人上报,序时录入到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对其疏漏进行再次审核把关,着力强化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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