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首次向社会购买七项后勤服务
6月18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提出面向社会购买七项后勤服务,包括工程维保、保洁绿化、安保秩序、网络智能、会议接待、商务服务、食堂餐饮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后勤服务事项。
据记者了解,去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就下发了一系列关于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其中,去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强调,各级政府要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此次《意见》的下发,对政府购买后勤服务的总体要求、购买主体、承接主体、服务标准、购买程序以及绩效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原则上按照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程序、方式组织实施。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等级标准,参照《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执行。对于特殊服务和特约服务,以保障公务、节俭高效为原则,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服务标准。
此外,《意见》明确了近五年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目标任务。今年,省直机关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标准,拟订引进服务管理办法,推进购买服务试点。2016年,省直机关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机关后勤服务事项,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服务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新型机关后勤服务供给体系。(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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