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PPP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6-11-23 13:58:43 来源:山东省财政厅网站
2014年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强基础、抓落地、重规范”这条主线,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政策、强化能力建设、加大项目储备、开展示范引领、注重宣传推广等方面入手,密切协同配合,积极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山东PPP全面推进、迅速提升,实现了“由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浅入深”的跨越式发展,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走上了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已储备并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达到1033个,概算投资额9909亿元,项目数、投资额均居全国第二位;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346个,概算投资额3023亿元;在最近财政部等20个国家部委联合评审公布的第三批示范项目中,山东有42个项目入围,项目个数居全国首位。目前已签约项目200多个,概算投资额超过2000亿元,民间资本投资比例占比超过五成,实现了基础设施投融资和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重大创新。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一、基础管理更加规范。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完善项目库和专家库管理,严格入退库审核,完善“能进能出”机制,确保入库项目质量。同时,严把评价论证和政府采购关,严控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10%的红线,动态跟踪项目实施进度,推进信息全过程公开,逐步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运作透明、监管有力的工作机制,项目运作逐步规范。
二、制度体系逐步健全。按照“顶层设计+操作指引+合同管理”三位一体的思路,建立起以省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为核心,以PPP模式操作指南、合同指南、评价论证指引、操作手册等操作指引为基础,以合同模板、信息平台办法等为补充的制度体系。为方便操作管理,总结提出了“准、长、明、实、细”的“五字原则”,明确PPP模式的边界条件,并针对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不规范运作的倾向,制定了“十个防止”,即“防止变相融资、防止混淆投资主体、防止固定回报承诺、防止适用领域失偏扩大、防止交易边界模糊、防止合作期限过短缺少运营环节、防止政府监管缺位、防止采购社会资本方“唯钱论”、防止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红线、防止出现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形式化”,积极防范项目管理各类风险。
三、融资渠道趋于多元。为鼓励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PPP项目,省里制定了财政奖补资金政策,连续两年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对PPP项目的前期费用给予补助。为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省政府率先在全国设立了PPP发展基金,目前参股的12只基金已完成设立,基金认缴规模达1200亿元规模。为拓宽融资合作渠道,主动对接英中贸易协会、香港贸发局、世界银行PPP业务局等国内外金融机构,深度融入国内外金融市场。目前,多个外资参与项目已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四、项目落地不断加速。去年以来,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及市地现场推介了七批470个项目。筛选推出两批69个省级示范项目,其中4个入选财政部第二批示范项目,42个入选全国第三批示范项目,在政策联动、制度保障、示范引领等措施激励下,项目落地速度明显加快。据统计,我省入库项目落地率达到4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其中示范项目落地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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