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立法将采取国务院条例先行
作者: 发布于:2016-11-21 08:28:33 来源:一财网
11月18日,在上海财经大学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成立仪式间隙,财政部PPP中心主任焦小平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PPP立法进展顺利,财政部将相关立法研究成果已经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开的各种研讨会、调研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未来国务院采取先出台PPP领域的条例,然后再出台PPP领域法律的路径,来完善PPP法规体系。
自2013年国务院大力推广PPP模式以来,PPP在中国出现爆炸式增长。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国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入库项目10471个,入库项目金额约12.5万亿元。
不过,目前项目落地进度不如预期,这也困扰着官方。其中原因之一正是PPP领域顶层法规缺失。
尽管近两年,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出台一系列部门法规来支持PPP模式,但社会资本最大的担心之一正是PPP领域缺乏一部法律,来保护参与方的利益,这也是部分社会资本对PPP模式观望多,参与少的重要原因。
为加快PPP领域立法进程,此前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中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2317.802, -27.16, -1.16%)特许经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在今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听取PPP模式推广情况汇报过程中,发改委和财政部两个部门分别提请了“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的意见,其中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应该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李克强在上述会议上强调,“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法制办一定要超越部门利益。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吸收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于部门利益之上。在这一点上,法制办必须要有权威,‘说了算’!”
李克强当即明确要求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焦小平告诉本报记者,PPP立法非常重要,应着眼长远。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先行打算出台PPP领域条例,来对这三年PPP发展予以规范,然后积极推动PPP立法。由于PPP发展中一些问题还有待明晰,因此先采取条例,后采取立法的做法比较积极稳妥。
济邦咨询董事长张燎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本月国务院法制办会对PPP立法召开专家座谈会,目前国务院法制办采取先出条例,后出法律的策略。在PPP领域条例出台中,大家面临不少问题。首先就是条例的名称,财政部倾向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国家发改委则倾向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焦小平告诉本报记者,特许经营概念90年代引入中国后使用较多,但2013年后随着PPP模式的推广,大家采用更多的是PPP。PPP概念更广泛,包括了特许经营。而且现在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清晰,很多领域都不需要政府审批,也就不需要用“特许”的概念。目前当务之急不是纠结于这些小问题,而是应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宏图下,尽快把PPP作为一个改革宏图的重要抓手,推动PPP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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