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四结合"提升预算编制水平
作者: 发布于:2016-11-17 08:54:20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建立预算安排与执行结合机制。对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且无正当理由的项目,相应压减下年预算安排。项目预算明确编制到具体的实施进度计划和资金支付进度,增强预算的计划性。结合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的成熟度安排,立足保续建,兼顾新开工项目,备选不单独安排,提升公益性项目安排的精准性。推行预采购制度,标明属于预采购目录范围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提前组织采购前期准备,预算一经批复,即可签订采购合同,提升采购效率。
二是建立年度预算与中期预算结合机制。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凡跨年度实施以及跨年度支付资金的项目,均需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按照项目进展分年度安排资金。强化规划对预算的约束,报经市政府批准的《市本级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作为编制部门年度预算的依据。如无政策依据,年度部门预算总量和具体支出安排不得突破规划对应年度批复数。
三是建立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机制。市直单位所有重大专项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同步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着力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绩效目标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评审范围,未按要求编制的,预算不予安排。建立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对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取消下一年预算安排,并压缩单位整体支出安排规模。
四是建立预算安排与财政支出政策结合机制。全面梳理需要市本级安排预算和配套资金的支出政策,创新预算编制思路,按照政策条款编制预算,建立支出政策落实和监控机制,促进各项财政支出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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