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省第二类疫苗不得进行线下交易
作者:宜秀萍 发布于:2016-11-16 11:10:53 来源:甘肃日报
从省卫计委获悉,甘肃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11月15日正式上线启用,并作为一个模块,整合到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省卫计委同时明确,从11月15日起,甘肃省所有第二类疫苗必须通过这一平台进行网上交易,不得进行线下交易,各地要如实填写交易记录,启用之前交易的信息需在11月20日前补充录入。
据介绍,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常见的有口服轮状病毒疫苗、甲肝疫苗、流感疫苗、狂犬病疫苗等。今年4月,国务院修改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同时明确规定,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由省级疾控机构组织在平台上集中采购,由县级疾控机构向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此外,国家还建立了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程可追溯。据此,甘肃省制定了《甘肃省第二类疫苗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经设计和测试,目前达到正式上线运行条件。省卫计委要求,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平台正式上线启用后,各地要派专人管理,按要求及时修改账户密码,并做好本单位信息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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