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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政采新闻大事回顾

作者:刘浩整理 发布于:2016-11-07 08:12: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1、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等重磅评选拉开大幕
 
  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将于2017年1月4~6日在北京召开,这是记者刚刚从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获得的消息。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由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和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主办,已成功举办11届。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日前宣布“网聚民声共树典范·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23大奖项”网络评选投票活动正式启动,即日起,政府采购有关各方即可向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申报。11月16日起,政府采购有关各方就可打开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aigou2003.com),进入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相关页面,为自己认可的机构、项目、人物、采购文件、商家以及品牌投票啦。
 
  本届年会推出的奖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政府端的7大奖项,分别是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十大阳光人物、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采业务标兵、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中采购机构、2016年度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全国十佳采购单位、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精品项目、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优秀采购文件范本。其中,2016年度全国十佳集中采购机构、2016年度全国十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两项大奖将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产生;另一部分是企业端的奖项。企业端的奖项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产生的奖项共设置了四类:公车及公车租赁领域的奖项、电梯行业的奖项、空调行业的奖项、IT行业的奖项。
 
  先进人物、十佳机构、优秀品牌如何脱颖而出呢?
 
  据悉,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从即日起,整理参评资料,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组委会进行申报,申报邮箱为116859499@qq.com 。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的奖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主办方会及时将各单位的申报情况在政府采购信息网和政府采购信息官微上公布,让广大网民、众多政府采购业内人士参与投票。投票网址为http://www.caigou2003.com/。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12月6日。“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的结果将在第12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上公布并颁奖。
 
  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手机报名参会
 
 
  近日,财政部发布365~366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北京楚海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和对“武汉理工大学高分辨3D X射线显微成像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BJX-ZB-2016-37)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发出公告。
 
 
  近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答记者问,在问及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如何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时,该负责人回答道,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相关指标评判,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是,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等。
 
  下一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将继续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堵住各种不规范渠道,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一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政府举债程序。
 
  二是合理安排新增债券规模。充分发挥政府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开好“前门”,满足地方政府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地方稳增长、补短板。
 
  三是继续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减轻地方政府利息负担,缓解地方偿债压力,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四是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和融资。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并继续发挥转型后的企业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坚持法治化原则分类处置风险事件,依法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合理分担风险。
 
  六是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建立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依法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的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会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
 
  《通知》明确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的范围,具体是行政机关设立,由企业缴纳或承担的各类保证金(包括保障金、抵押金、担保金,以下统称保证金),均纳入此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有关要求进行清理规范。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属于此次清理规范范围。
 
  《通知》强调,清理规范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二是国家明令取消、停征的保证金项目,要严格落实到位,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取。三是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应倒排制定返还进度时间表限时返还,不得以各种理由拖欠。四是对能够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不得设立保证金项目。五是合并管理职能相同或相近的保证金项目,统一缴纳标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过度执法。六是设立保证金依据的法律法规作出调整的,及时按照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对保证金名目、缴纳形式、缴纳额度、返还周期等进行更新规范。七是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保证金缴纳标准,缩短资金占用时间。
 
 
  近日,中央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发布11则消息,暂停了丰沃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博大系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同力网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昭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普丽复印机有限公司、山西智卓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辉瑞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英莱德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恒友世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颜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惠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润天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2家公司参与该网站网上竞价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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