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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财政局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11-06 10:17:15 来源:桂林市财政局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也是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绩效的核心工作。为进一步从源头上增强项目资金的可控性,确保财政支出的安全、规范、有效,桂林市财政局突出预算编制的绩效导向,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重点采取五项举措,努力实现部门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机融合。
 
  一、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实行同步管理。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桂林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拟定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框架,嵌入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审软件,在编报部门预算的同时申报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申报和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管理。
 
  二、绩效目标申报实行部门全覆盖。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所有200万以上项目必须申报绩效目标,没有200万项目的部门必须有一个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市本级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共313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畴。
 
  三、强化绩效目标审核。一是加强财政部门内部审核。在“一上”阶段(10月)由桂林市预算绩效管理局对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内部审核,根据部门职责-工作活动-预算项目三个层次的联系,对于一些绩效目标明显不合理,与部门职责无关的工作活动、与工作活动无关的预算项目进行排查,提出审查意见,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第三方独立机构审核。在二上阶段(11月份)对项目绩效目标实行独立第三方审核,由第三方独立机构和专家提出审核意见。三是突出审核重点。着重强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可行性,从目标相关性、合理可行、具体细化等三方面细化绩效目标和指标审核要点。明确重点审核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或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以及历年预算执行中调整较大、问题较多的项目。
 
  四、绩效批复与预算批复有机融合。争取将绩效目标批复格式嵌入部门预算批复格式。在批复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实现绩效批复与预算批复有机融合。将绩效目标与预算执行相挂钩,建立可追溯、可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两张皮”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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