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于:2016-11-01 11:24:25 来源:中国政府网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汇报 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
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 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会议指出,督查是促发展的“利器”。在过去两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0个国务院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总的看,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部署,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放管服”和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落实不到位,部分重大建设进度慢,一些地方民间投资、创业创新存在制度约束,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民生工作仍有不少“短板”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后两个月关键时期,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机制,认真研究督查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问题,围绕推进重大建设、吸引民间投资促进医养结合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保障房、扶贫、医保等重大民生事项,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促进供给结构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二是各级政府要克服重发文轻落实现象,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三是加强政府系统纵向、横向协调,加快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防止相互掣肘影响发展。会议强调,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必须注重发挥各方积极性,坚持赏罚分明,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干事创业。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地方和部门要推广其经验,并将对地方的激励措施从去年的6项增加到24项,在改革试点、财政投入、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铆足干劲、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行政效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部门要就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发挥专家学者等作用,准确阐释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声。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四是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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