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山东济南政采监管主抓这些事
作者:董莹 通讯员 杜晓东 发布于:2016-10-19 09:52: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处”)获悉,截止2016年6月25日,济南市本级已完成采购预算49.61亿元,实际采购额39.44亿元,比预算节省 10.17亿元,资金节支率 20.5 %。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昂称,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只是他们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除此之外,完善制度、推进重点项目、强化监管、优化改革等工作为上半年主要发力点。
规范采购程序 强化采购监管
据介绍,采购管理处上半年不仅就2008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制定的24个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下发《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了6个因上位法发生变化或不再适应现行管理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另外,还通过购买服务和PPP方式确保玉符河综合治理工程使用权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二环西路(南延)市政项目、海绵城市PPP项目等预算金额较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在确保规范运行的同时,采购管理处在明确责任、强化采购监管、优化改革采购方式等方面也加大工作力度。例如,继续简化采购流程,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和违规惩罚力度,组织对代理机构2015年项目检查,抽取代理机构12家,检查政府采购项目60个;加大对评审专家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新征集专家150名;约谈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家9人。
针对“价高质次”问题,采购管理处扩大了“网上超市”规模,积极发挥竞价、比价、价格更新、价格监管等职能;综合运用合理打包通用项目、采购人参与价格监督、提高编制标书文件科学性、扩大招标公告范围等措施,使价格竞争更加合理充分;制订“反报备”制度,严格保密采购信息,建立灵活采购机制,多品牌多型号采购,禁止串通报备产品,保护采购人利益;依据《济南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强化验收环节责任管理,每年度组织对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奖惩制度,利用政府采购网站建立光荣榜和曝光台,对诚信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在“光荣榜”栏通报并奖励,对违规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曝光台”栏通报并处罚。
提升信息透明度 研发监管新系统
“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可大幅增加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和交易价格的有效降低,也可对政府采购各当事人和相关人起到明显的约束作用。”刘昂称,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该市已公开政府采购需求信息4816条(采购需求中包含采购预算),政府采购合同信息2269条;共发布采购公告信息28436条,中标/成交公告信息22201条,履约验收公告信息123条。
2016年上半年采购管理处研发了新的采购监管系统,将监管理念和各项规定寓于信息化建设之中,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监控、分析、评价和预警。目前操控平台研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将于2016年11月进入试运行。平台覆盖预算指标申报、建议书审核、项目委托、立项论证、专家抽取、评审打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全过程,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同一平台上实现协同办公,系统所有采购流程、所有项目实施进度均可实时监控;平台能提供完善的数据挖掘和分析功能,对涉及采购项目的所有业务数据、过程数据予以汇集、处理、统计、分析,为用户提供决策支持等服务。
加强人员培训 投诉处理不松懈
在抓好监管工作的同时,采购管理处还十分重视采购当事人的自身素养,不仅承办了600人的“2016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还承办了“2016年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班”,有600余名专家参加此次培训。
此外,在投诉处理工作方面也毫不松懈,为保证各方合法权益的维护、投诉举报的依法有序处理,采购管理处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业律师长期合作,协助处理法律咨询与相关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处理供应商正式投诉3起,12345市长热线电话投诉3起,政府采购举报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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