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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财政局着力打造公正透明的"阳光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10-13 08:44:2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公开透明程度,将采购评估决策进程置于阳光下运作,吴桥县财政局采购工作实行“四制”。
 
  一是采购计划备案制。要求采购单位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并备案。
 
  二是变更采购方式三级复审制。对采购方式的审核,实行经办人初审、主任复审、局长审批制度。
 
  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依法将政府采购工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公告、废标公告等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四是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开制。依法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并将投诉处理结果、违法失信行为等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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