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PPP项目财政部以奖代补申报
作者: 发布于:2016-10-11 08:49:43 来源:财政部网站
项目投资规模3亿元以下的奖300万元,3亿元(含3亿元)至10亿元的奖500万元,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奖800万元。符合条件规范转型为PPP项目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择优评选后按转型实际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2%奖励。
今年,财政部将拿出专项资金,按上述标准奖励符合条件的PPP示范项目和转型为PPP项目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向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财政局发出通知,启动PPP项目财政部以奖代补财政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要求10月14日前将申请资料报送市财政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通知》明确,申报以奖代补资金的项目须符合三条件: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其中新建项目为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为截至2014年转型为PPP模式并化解存量地方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一类债务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PPP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并完成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项目。政府或代表政府的部门和社会资本方签署合同且合作期原则上低于10年的项目。
《通知》同时明示,不符合示范项目要求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融资租赁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以及合同变更成本高、融资结构调整成本高、原债权人不同意转换、不能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能降低项目债务成本、不能实现物有所值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转型项目,不享受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已经在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获得奖励性资金支持的PPP项目,不再纳入以奖代补政策奖励范围。
在以奖代补资金的使用上,《通知》也作出了规范:PPP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作为综合财力补助,纳入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方)、融资平台公司收入统一核算;新建示范项目奖励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项目前期费用补助等相关财政支出。
申报资料包括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文件及申报表、项目规范实施承诺书、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资料,以及与以奖代补资金申请或审核相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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