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将尽快执行往年结转采购项目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尽快执行往年结转政府采购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山东省直各部门、单位尽快执行往年结转政府采购项目,以落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通知》指出,2014年,山东省审计厅对2013年度山东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往年结转的项目不按时组织采购活动、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不及时等问题。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省财政对各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但今年审计检查发现上述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部分2012年以前政府采购项目仍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规范财政支出管理,盘活财政资金存量。
因此,对于未执行完的往年结转政府采购项目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逐一查找往年结转政府采购项目未执行的原因,对审计发现问题切实进行整改;对往年结转未完成采购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如需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2号)有关规定,抓紧时间完成采购活动,并尽快签订合同。
同时,对往年结转已完成采购活动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紧签订合同;2014年以前年度结转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如在2015年底仍未执行,省财政厅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收回。(W)
(王冰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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