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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文旭:结果为导向 五方面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9-28 13:13:1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文旭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山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文旭在开班仪式上讲话。
 
  为适应“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构建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新理念、新模式,着力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山东省财政厅于9月27日举办了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培训班。
 
  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宋文旭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来自山东各市财政局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局领导、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助手、各财政直管县(市)及现代财政制度试点县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负责人等百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开班仪式上,宋文旭就该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提出新要求。
 
  完善制度 落实放管服要求
 
  宋文旭介绍,2015年,山东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突破1400亿元,居全国第三位,节约财政资金153亿元,节支率达10.9%。今年上半年,全省政府采购额完成700.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8.46亿元。同时,围绕建章立制、完善制度,近几年山东各级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多项配套制度办法,有效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
 
  在改革创新方面,该省通过连续调整优化集中采购目录、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设置目录内小额自行采购标准,赋予了部门单位更大的自主权。通过在全国率先建立“预采购”制度、实行“直通车”制度及建立“六公开”机制,以及推行批量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等制度,使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发挥了规模采购优势。
 
  该省还初步建立以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为抓手的诚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初步建成集监督管理、项目执行、预警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流程综合平台。另外,该省连续五年节能环保产品的采购率都在80%以上,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中中小企业获得的合同份额达80.2%。
 
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培训班现场。

山东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干部培训班现场。
 
  针对问题 确定改革思路
 
  当前,山东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还面临哪些问题,下一步该省又将如何改进?宋文旭透露,目前,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还存在政府采购预算应编未编、预算执行不到位、效率不够高、专家评审把关不严、代理机构不关注采购质效等问题。为此,宋文旭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紧迫感,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发展、推进改革的作用。
 
  同时,针对“结果导向型”监管模式还不够完善,“物有所值”理念尚未得到全面落实等等,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感,按照财政部和省里明确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政府采购改革的目标思路和具体部署,一项一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把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宋文旭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识到当前改革对政府采购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如围绕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新定位,如何拓展采购领域、完善交易规则、强化市场监管等等,要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增强改革的时代感,不断完善改革思路、目标和路径。
 
  明确重点 完善五项体系建设
 
  针对当前山东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宋文旭提出,要按照财政部确定的改革思路和路径,从以下五方面构建有利于结果导向和“物有所值”的各项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引导采购人加强需求管理,强化“先确定需求后竞争报价”的公平交易规则,完善采购结果管理制度,实行采购和验收岗位分离。加强采购评价结果的利用,完善电商平台建设、采购政策落实,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的制度办法,与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管理充分对接。
 
  二是积极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实行采购方式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探索建立代理机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并推行评审专家承诺制和多方评价制度等。
 
  三是持续完善政府采购执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指导采购人加强采购活动计划管理,做好采购需求论证。大力发展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入场交易项目的监督检查机制等。
 
  四是大力构建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措施,探索灵活、直接、有效的扶持方式,督促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把政策功能细化到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中,建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考核机制。
 
  五是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等举措,对供应商、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进行约束,对其不良行为进行登记,并纳入财政部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与相关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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