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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丹阳 强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6-18 09:02:59 来源:镇江日报

   根据政府采购面临的新形势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新要求,今年以来,丹阳财政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管理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近期出台了《丹阳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细则(暂行)》,从目标任务、购买主体、购买范围、购买方式、购买程序以及工作职责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并通过会议、报纸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着力强化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手段。开发了政府预算采购管理系统,通过网络化手段,加强政府采购执行、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结余资金管理等各环节的控制和监督。
 
  三是梳理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对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职能定位进行了梳理,下发了《丹阳市政府采购采购方式变更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政府采购职能的通知》,对今后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行为作出了要求。
 
  四是全力规范采购人采购行为。今年采取了更有效的措施,切实规范采购人行为,联合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建设局、交运局、城管局等8家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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