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太仓市政协有关参加单位积极建言献策

江苏太仓 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作者:新月 发布于:2015-06-17 15:12:22 来源:苏州日报

   太仓市各类社会组织已接近2000个。如何进一步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促进社会组织良性发展?近日,太仓市政协有关参加单位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太仓社会组织发展实际,提出了一些建议。

 
  探索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动政府相关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和购买服务,将政府部门管不了、管不好、不该管的事情剥离出来,由相关的社会组织来承接,这是太仓市推动依法行政,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的基本突破口。近年来,太仓市社会组织发展较快,全市现有社会组织接近2000个。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活动空间得到了极大提升和改善,在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调研中,太仓市政协有关参加单位发现,在实质性转变职能方面仍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如下:
 
  对社会组织的作用重视不够。不少人对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认识不足,对社会组织不放心,认为社会组织属于“体制外”组织,不易于管理和约束,对其能力也持怀疑态度;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能边界不清。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事项偏少,大多数社会组织很难得到资金、场地、技术、项目等方面的扶持;政府职能事项转移缺乏制度与规范,尚未建立起通过财政专项预算、竞争性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在购买服务操作流程上,包括经费的预算、拨付、使用等环节上,还没有建立起统一标准。购买方式和项目比较单一,缺乏招标评估。在实践中,部分职能转移未真正做到“费随事转”;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能力不足。由于专业人才缺乏,管理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质量不高,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结构不甚合理;对转移的职能事项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目前,虽然有的部门已把某些相关职能和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但对社会组织完成的质量、效果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和监管。
 
  为此,太仓市政协有关参加单位提出如下建议:
 
  建立并遵循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可从委托转移开始起步,依照“法律未禁止即可委托精神”,政府部门梳理自身的职责任务,将适合于社会组织行使的职能实行委托,并遵循依法委托、积极稳妥、公平公开、注重实效“四大原则”。
 
  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程序和职能种类。尽快出台完善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承接服务资质方面的政策和操作办法,公布《政府转移职能事项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和《承接主体资质目录》“三大目录”。
 
  提供政府购买服务的配套支持条件。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委托提供舆论支持。设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公共财政专项资金账户,以全部纳入预算的方式划拨资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专项资金须专款专用。对行业社会组织的专职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传授行业社会组织经营管理知识,鼓励和推荐优秀人才参加社会组织工作,协助社会组织选聘专业人才。职能部门应与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建立联系渠道,及时将有关的行业政策、动态和法规、规章等信息告知社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信息来源。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并根据实施情况和效果适时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机制。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所有操作与运行,包括招标采购、资质审查和用人用工等,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须将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准则等信息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以便形成有效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检查评估机制,建立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