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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城 “五严”提升阳光政府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6-17 13:43:56 来源:财政部

   一是严肃采购纪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采购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完善采购程序,加大对政府采购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问责的追踪力度,一经核实与采购项目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纪委、检察院作出处理。

 
  二是严审招标文件。对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多部门对招标文件联合会审,重点对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排他性条款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进行审查,一经发现,要求采购人必须进行更改。
 
  三是严明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及时通过政府采购网络平台对外发布公告,以便供各地供应商免费查阅、下载、使用,制约暗箱操作,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公开。
 
  四是严格评审招标。实行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度,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实行全程监控、全程录音,从时间、机制上制约了外界对评标专家公正行为的影响。
 
  五是严管采购合同。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督促采购人在法定时效内将合同副本提交备案,并对提交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审查,严格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防止合同订立过程中产生违规现象,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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