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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格与您分享陕西宝鸡部门集采24项责任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9-12 10:38: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那么,市级部门在部门集中采购活动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呢?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宝鸡市政府采购网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该市印发了《宝鸡市市级部门集中采购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下面这张表格告诉您《办法》中明确了市级主管预算单位的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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