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8 10:26:50 来源:财政部网站
关于201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2016年6月29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财政部部长 楼继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审查。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意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好。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一、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267.19亿元,为预算的100.1%。加上年初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收入总量为70267.19亿元。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639.66亿元,完成预算的99%。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7.53亿元,支出总量为81467.19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11200亿元,与预算持平。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106599.59亿元,控制在国债余额限额111908.35亿元以内。
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3.2亿元,主要是在库款报解整理期,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关税、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增加。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90.34亿元,主要是年终据实结算项目地方上解数额增加,相应冲减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收入增加和支出减少两者合计123.54亿元,全部用于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包含在前述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827.53亿元中)。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结转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98.12亿元,2015年末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283.49亿元。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62260.27亿元,为预算的95.8%。其中:国内增值税20996.95亿元,为预算的97.7%。国内消费税10542.16亿元,为预算的94.1%。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15094.19亿元,为预算的82.5%,主要是进口大宗商品价格下行、进口额大幅下降。企业所得税17640.08亿元,为预算的102.9%。个人所得税5170.52亿元,为预算的106.2%。车辆购置税2792.56亿元,为预算的88.1%,主要是汽车销售量增长低于预期,并且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2867.19亿元,为预算的105%。非税收入7006.92亿元,为预算的164.1%,主要是部分金融机构及中央企业上缴利润增加。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中央本级支出25542.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其中:教育支出1358.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科学技术支出2478.39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外交支出476.78亿元,完成预算的98.6%。国防支出8868.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1584.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债务付息支出2866.91亿元,完成预算的96.8%。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5509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8.5%。其中:税收返还5018.86亿元,完成预算的97.4%。一般性转移支付28455.02亿元,完成预算的97.3%,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8471.9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1256.9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专项转移支付21623.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4%。
中央预备费预算500亿元,实际支出353.46亿元,剩余的146.54亿元全部转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包含在前述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827.53亿元中)。
201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1370.46亿元,其中,中央本级使用739.45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使用631.01亿元。扣除实际拨付的资金和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资金后,当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790.34亿元,其中,中央预备费结余146.54亿元,其他支出结余643.8亿元,均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中央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2015年末余额为354.03亿元,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2015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73亿元,比预算数减少9.43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7.44亿元,减少1.94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87亿元,减少3.72亿元;公务接待费5.42亿元,减少3.77亿元。
2015年,中央基建投资支出4776亿元。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99.8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676.1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等项目。
二、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4118.19亿元,为预算的94.4%。加上地方上解收入6.12亿元和2014年结转收入656.13亿元,收入总量为4780.44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4363.42亿元,完成预算的85.8%,主要是铁路建设基金等部分基金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安排,收入未完成预算,支出相应减少;部分项目执行中未完全具备实施条件。其中:中央本级支出3024.4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338.93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大于支417.0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49.84亿元;单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超过其当年收入30%的部分98.12亿元,按规定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5个项目结余69.06亿元,2016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与执行数相比,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含地方上解收入)决算数增加12.29亿元,支出决算数增加7亿元。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13.06亿元,为预算的104.1%。加上2014年结转收入143.98亿元,收入总量为1757.04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362.57亿元,完成预算的80.4%,主要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展低于预期。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235.36亿元,包括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改善民生支出230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27.21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下年支出394.47亿元。与执行数相比,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支出决算数增加2.9亿元。
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2015年中央财政部分收支事项实行权责发生制,包括预算已经安排当年应支未支的工资和社保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特殊事项等。有关具体情况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作了书面报告。对上述中央财政实行权责发生制事项资金,财政部将在预算执行中加强管理,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效益。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中央决算草案。草案在报国务院审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国务院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级次在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尚未全面启动实施,中央本级暂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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